夏武烈帝
见“赫连勃勃”(2423页)。
见“赫连勃勃”(2423页)。
即“旻宁”(1413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参见“滇越”(2401页)。
? —1648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三等男觉罗拜山子。初袭父爵。清崇德三年(1638),从征明,败明兵于山海关、丰润。后至山东败明内监冯永盛、总兵侯应禄军,克博平。晋爵一等男。顺治元年(1644),
即“伊稚斜单于”(811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海陵王时(1149—1161),辽宗室耶律怀义以降金后久戍西陲有功,进封。皇统元年(1141),已故开国功臣之一完颜娄室追封。
参见“叭”(542页)。
①(1635—1723)清代蒙古语言学家。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官布之子。精通蒙、藏文。康熙二十五年(1686),根据天竺字母和藏文字母创制了索永布文字。用以书写蒙古语,该文字是一种方形音节文字,从左至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