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是为奈曼。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衮楚克因受察哈尔侵扰,率部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被封为多罗达尔汉郡王,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彰武台,会盟于昭乌达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是为奈曼。向役属于察哈尔。天聪元年(1627),部长衮楚克因受察哈尔侵扰,率部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被封为多罗达尔汉郡王,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彰武台,会盟于昭乌达盟。
古族名、古国名。亦作南粤。越人一支。秦汉时主要聚居在以番禺(今广州)为中心的南海郡(今广东省大部分地区)。族人由来说法不一:有夏禹后裔说;越国人南迁说和土著说(多数学者赞成后者)。很早就种植水稻和饲养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内蒙古东部地区牧民传统节日。蒙古语称“玛力音新敖如鲁呼”,汉译作“迎春宴会”。没有固定日期,一般在正月或清明前后,选定日期举行。通常选定草原上某一地点,支帐设锅灶,将牧畜赶来查看膘情,给肥壮的种公畜挂
吐蕃早期西南古小邦名。地在今亚东一带喜玛拉雅山谷地区。人口5万户。有城邑,多旁涧溪而筑。“男子缯束头、衣毡褐。妇人辫发,短裙”。“婚姻以财聘”。“死者葬于野、不封树”。“刑有刖、劓”。唐贞观二十年(6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见“诺雷”(1953页)。
见“亦里察卫”(873页)。
书名。唐元稹(779—831)撰。60卷。稹字微之。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隋兵部尚书元岩六世孙。少工属文,贞元(785—805)举明经科。穆宗长庆二年(822),曾任三月宰相。后历任同州刺史、武昌节度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见“屈术支”(1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