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臂
古代越人表示盟誓的一种风俗。《淮南子·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也有说是文身之一种。
古代越人表示盟誓的一种风俗。《淮南子·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也有说是文身之一种。
见“乌鲁斯博罗特”(352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见“海山”(1935页)。
?—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奢陇法子。父执政时,年已五旬,在职30年,后期政务,多由其主决。宣德七年(1432),请袭职,获准。九年(1434)
见“基诺族”(2027页)。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见“别失八里”(1070页)。
见“宰相府”(1949页)。
藏语音译。意“草产”。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面积大小不等。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并登记造册,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