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489—571东魏、北齐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北魏第一领民酋长侯莫陈伏颓(一作“社伏颓”)孙,朔州刺史斛古提子。7岁丧父,及长,从高欢起兵。太昌元年(532),以韩陵败尔朱氏战功,封
藏语音译,意为“帮差”。旧时西藏封建农奴制庄园里专作※乌拉的奴仆。来源於※差巴(指在谿卡[庄园]自营地作常年乌拉的人,支差的人)的家人或※谿堆(农奴主庄园的代理人)从其他的差巴及※堆穷(小户)中抽出来
见“阔儿吉思”(2274页)。
1474—1556明代湖广容美土官。字廷器,号龙溪,乳名七哥俾。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秀第七子。正德二年(1507),袭容美宣抚使。与土官向元楫累世相仇。以元楫年幼,佯为和好,以女嫁之,
见“阿卜固”(1199页)。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山苏。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峨山、新平、元江、双柏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1839—1894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土观呼图克图六世。出生于甘肃天祝县野狐川。从三世嘉木样罗桑图旦久美嘉措出家,在塔尔寺显宗札仓学经。咸丰二年(1852),入拉卜楞寺习学经论。三年,赴京觐见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祭祀已故宗教头人“最玛”的活动。人们认为“最玛”生前德高望重,作法灵验,曾为人们驱鬼避邪,死后其灵魂也在保护人畜,冥助生产,为感谢其恩德,故而祭献。祭期固定在每年二月,由现任宗教头人
见“蒙哥”(2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