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纯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见“乌春”(329页)。
见“马发发漏”(182页)。
见“课役户”(1956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渤海王国大首领。唐开元二十五年(737),奉命朝唐,并送水手及“承前没落人等”,八月至。唐玄宗授以左武卫将军,并赠紫金袍带等物。在赍回唐玄宗致大武艺书中,有“永作边捍,自求多福”等语。
即“拾寅”(1621页)。
见“隆朵嘉措”(2137页)。
藏族音译,意为“毡帐”或“宝帐”。唐代吐蕃人居住之帐幕。贵族与百姓均居之,有大小之别。《新唐书·吐蕃传》:其赞普“联毳帐以居,号大拂庐,容数百人。其卫候严,而牙甚隘。部人处小拂庐。”其百姓所居小拂庐,
前秦末主苻崇年号。394年,凡1年。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滨大小吉里河(今吉林河),东与北界乌珠穆沁旗,西界浩齐特右翼旗,南界克什克腾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