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辽代大臣。字何宁。汉名英。契丹族。史载其为人机辨任气。辽圣宗太平年间,累官安东军节度使,以才能称道。十一年(1031),受召为左祗候郎君班详稳。未几,迁左夷离毕。兴宗时,重熙十年(1041),累迁北院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广香孙,※杨炅子。齐建武二年十二月(496年初),父卒。次年正月,受齐封为假节、督沙州军事、征虏将军、平羌校尉、沙州刺史、阴平王。卒于梁天监元
见“悦伐大那”(1927页)。
524—552东魏皇帝。534—550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肃宗※元诩后裔,清河文宣王元亶之世子。永熙三年(534),拜通直散骑侍郎,为骠骑大将军。孝武帝元修西投关中后,于十月被大丞相高欢拥立为
见“医巫闾山”(1063页)。
伊犁将军以僧徒、属民组建的营。“沙毕纳尔”,蒙古僧侣领主所辖属民和徒众之称,汉译“庙丁”。土尔扈特部原驻牧伏尔加河流域时,阿喇木占巴呼图克图曾辖有大量属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该部渥巴锡汗回归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伊努山卫,并指在吉林城东南170里。今有人据《盛京通志》说亦文山即宁古塔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