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濮郡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昌吉驸马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昌吉驸马受封。
?—1282元初大臣。回回人。细浑河(今锡尔河)畔费纳克忒城(前苏联塔什干西南)人。初隶弘吉剌部按陈那颜。后随按陈女察必皇后入宫。中统三年(1262),受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理财赋。元朝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见“斡鲁朵”(2426页)。
东汉时南匈奴将领。封右温禺犊王。因参与前单于安国之谋,欲杀师子,及安国死,师子立为亭独尸逐侯鞮单于,恐被考问,于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五月,率数千人叛逃出塞。七月,为汉度辽将军庞奋及越骑校尉冯柱追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主管各寨向衙门交纳的酒,及官寨待客、念经需用的酒。由上等百姓轮流担任,一月一换,世袭。
见“粆离尀”(1944页)。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1084西夏军事首领,党项族。惠宗时官统军。大安八年(1082)九月,宋夏永乐之战,与副统军咩讹埋等以六监军司兵30万屯泾原北以待宋军。闻宋永乐城工兴,遣兵数千渡无定河,旋退兵,以迷惑宋将徐禧,使
参见“镇南关”(2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