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真
见“萧翰”(1992页)。
见“萧翰”(1992页)。
见“回离保”(781页)。
明朝将领。又称苏火儿灰。蒙古族。原为北元将领。洪武(1368—1398)年间投附明朝。“靖难之变”时,因参与反对朱棣的战争被擒。后获赦,授都指挥。永乐八年(1410),扈从朱棣北征鞑靼本雅失里,数立战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即“完颜宗敏”(1157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见“噶伦”(2498页)。
1281—1359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睿之子。元大德六年(1302),由丞相哈剌哈孙答剌罕举荐,入备宿卫。仕成宗、武宗、仁宗,先后任中书舍人、宗正府郎中、佥河南廉访司事。延祐初,拜监察御史,以言事
即“颉跌利施可汗”(2166页)。
1311—1390元末明初云南丽江土官。又作木得。原名阿甲阿得,字自然,号恒忠。纳西族。元末丽江路宣抚使阿烈阿甲长子。任通安州(今丽江县坝区)知州,升丽江路宣抚司副使。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