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勒巴尔斯汗
见“尧乐巴斯汗”(755页)。
见“尧乐巴斯汗”(755页)。
?—1847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乾州(今吉首)大河寨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因不堪地主、官吏剥削,用苗族民间“合款”的组织形式,发动群众抗粮抗租。道光二十四年(1844),向官府提出减免屯租
见“北周律令”(534页)。
阿拉伯语音译,为“站在前列的人”,有“首领”、“表率”、“表真”等意。①指礼拜时领拜人,即在集体礼拜时,站在前面领导大家礼拜者。一般指定专门负责,也可临时推举。 ②指清真寺内教长。③用以称著名的宗教学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西路改置。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辖府1:东平府;节镇州2:徐州、兖州;防御州2:博州、德州;刺史州5:济州、邳州、滕州、泰安州、曹州。各府州共领县27、镇48。共有户
844—877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又作世隆、酋龙。乌蛮,蒙氏。晟丰祐之子。大中十三年(859),父卒,袭王位。因其名“世”犯讳李世民,“隆”犯讳李隆基,又不堪安南经略使李琢对夷人之苛剥,与唐失和,遂自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8部之一。具体地望不详。
参见“拉孜”(1366页)。
见“噶举派”(2500页)。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