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瓜藤亲”(584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藏传佛教各教派寺院领袖人物普遍推行的一种独特的传承制度。10世纪后期,藏传佛教各教派兴起,其寺院领袖人物圆寂后,或依师徒传承,或依叔侄传承,以维护本教派及本寺院之延续。元世祖至元二十年(藏历水羊年,1
见“拓跋弘”(1356页)。
见“哈喇忽剌”(1642页)。
见“孟森”(1557页)。
?—174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厄尔德尼俄尔克他克他耐。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孙※衮布长子。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父死,受命袭多罗贝勒爵。五十五年(1716),青海诸台吉定盟,分领和硕
地名。亦称平南、配拿木、巴囊、巴朗、白拉、白浪木、巴纳木宗等。相传13世纪西藏著名喇嘛译师巴扎·尼玛扎巴、纳朗·多吉敦炯两人曾同在此地念经,后取二人姓名之首,合称“白郎”。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年楚河中
见“虎喇哈赤”(1385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用钱买妻子的称呼。与一般娶妻有区别,订婚、结婚都不用征求女子同意,婚礼也较简单,婚后也不用交付奶母钱,但女方家索取的身价钱比一般聘礼高,并且得在短期内付清。买来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