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以鸟枪马甲编设,分为陈枪营、新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总管内务府大臣。陈营兵102名,新营兵498名。缺出,由都虞司官会同该参领传集应挑之人挑补之。雍正九年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罗罗斯副都元帅※帖哥术探花爱忽赤之子。初袭父职,为武德将军、罗罗斯副都元帅、同知宣慰司事。率兵讨定昌路总管谷纳,执杀其党千户阿夷。继平定德平路落来民的反抗。至元十九年(1282),
?—1665清代云南临安府王弄山哈尼族首领。又作王朔。顺治十六年(1659),附清,封王弄山长官司副长官。康熙四年(1665),与禄昌贤等反抗清廷改土归流,官兵讨之,自焚死。事平,以其地划属开化府。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即“段廉义”(1699页)。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同猎者”。家族公社时期,每个“乌力楞”(公社)的生产由“新玛玛楞”(家族长)指挥,被分配去同一地区狩猎的人,称“安格那如”。一般约四五人,从中选出一名“给靠列都阿楞”(行猎长),根
参见“提其辽”(2193页)。
见“穆特菲勒”(2560页)。
见“花刺子模”(9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