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楞敦多布
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乾隆(1738—1795)中,大金川土司侵占该土司之地,三十三年(1768),大金川土司谋立己女为革什咱土司,遭绰斯甲土司反抗,未遂。三十六年(1771),终被大金川土司所杀,引起金川之役。事平,以其子湛都尔承袭。
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乾隆(1738—1795)中,大金川土司侵占该土司之地,三十三年(1768),大金川土司谋立己女为革什咱土司,遭绰斯甲土司反抗,未遂。三十六年(1771),终被大金川土司所杀,引起金川之役。事平,以其子湛都尔承袭。
辽初大臣。字敌辇,又作迪辇、迪辇洼。契丹族。辽太宗※耶律德光族兄,隋国王※耶律释鲁孙,南院夷离堇绾思子。少有器识,受人敬。辽太祖时,虽未入官,常任以事。太宗时,为惕隐,掌皇族政教。天显十一年(936)
清朝蒙古将领。四子部落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三济扎布长子。康熙四十九年(1710),袭札萨克多罗达尔汉卓哩克图郡王。雍正九年(1731),授副将军,率兵驻固尔班赛,防御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172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达孜夏仲拉加热布丹,清代文献称达克杂(咱)。西藏达孜宗人。藏族。属吉雪噶丹巴族系,故又名吉雪达孜台吉。因与第巴桑结嘉措近亲,遂与※拉藏汗不合。康熙五十六年(171
见“交河古城”(876页)。
书名。全名《瑜伽自在尊者米拉日巴传》。成书于明弘治元年(1488)。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全书通过※米拉日巴(1040—1123)的苦修一生而及道的过程,对异僧俗人等效仿其行,在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公有土地的称谓(福贡县怒族称“阿木拉麻”,贡山县怒族称“马大木娃”)。凡本氏族成员均可开垦耕种,但只有使用权利,不能进行买卖,一经丢荒,他人便可开垦耕种。到20世
见“马瞻”(160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茅草棚。赫哲语音译。又作“敖如格特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茅草苫盖的一种临时住所。过去最常见,解放后逐渐为布篷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