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元代土司名。《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1327),“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八百等处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莱、昌盛附近。为傣(泰)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单于。匈奴谓“贤”曰“屠耆”,意为“贤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左屠耆王辖匈奴东部,南与汉上谷郡(今河北怀来县一带)相对,东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见“根敦嘉措”(1812页)。
?—1824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清朝将领许世亨之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武举袭爵,为头等侍卫。五十九年(1794),补湖北兴国营参将,署黄州协副将。嘉庆元年(1796),随湖北巡抚惠龄
清朝将领。又作猷吞。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西布特哈正黄旗宜卧奇屯(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善用强弓,勇力过人。曾在木兰围场射虎1只,为高宗弘历所赏识。乾隆二十年(1755),从征伊犁,因解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
即“蒙古”(2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