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僚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作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俄尔吞、鄂尔吞、鄂鲁春,俗称“栖林(麒麟)”。清代还据其使用马匹与否,有使马部、使鹿部,摩凌阿(满语,“骑马的”之意)鄂伦春、雅发罕(“步行的”之意)鄂伦
见“特木尔巴根”(1875页)。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
参见“民屯”(666页)。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满语音译。官名。“固山”原意为“旗”,“昂邦”意为“大臣”或“总管”。清代八旗都统,从一品。雍正元年(1723)定,“额真”一称原非人臣所宜,遂将此时尚在沿用的满字“固山额真”及※伊都额真”(即班领)
见“十王亭”(8页)。
即“米喇兀”(9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