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诺雷部”(1953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也称沙尔沁召。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郊。面临黄河,背依大青山。分旧召和新召两处,新召在旧召西侧。相距约800米。旧召,据说建于明代,蒙古语“称伊拉古克散苏默”,原规模较小,仅有两座佛殿和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与大黑彝平等的人”。他称期期。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昆明市及弥勒、祥云、武定、禄劝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官名。亦作笔且齐。清内阁、各部院馆、各府寺监、八旗内外衙署等所置的低级官员。掌翻译、缮写满、汉章奏文移、书牍等项文书事务。《清通志》载:本称由来已久,“沿历代令史遗制”,远者可溯汉代“兰台令史”,
碑刻。在今广西永福县寿城镇寿岩石壁上,为摩岩碑记。明隆庆五年(1571)刻。俞大猷(1504—1580)撰文。共243字。内容记明军镇压古田壮族※韦银豹起义,攻克壮族村寨25处的经过,并录有参加此役的
元代对西夏文的称呼。西夏所创记录党项族语言的文字,称蕃书、蕃字或蕃文,后世称为西夏文。元代仍流传使用。因西夏已灭亡,其故地在黄河以西,故改称此。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依据境内各地区人口的疏密、可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四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将各1人,幕㧑即为小府主将,幕览为副将,掌本府乡兵的征集、派遣、训练等
明代蒙古公主。孛儿只斤氏。※额勒伯克汗女。建文元年(1399),额勒伯克因受其大臣浩海达裕(出身于瓦剌)之怂恿,杀死己弟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强占弟媳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妣吉为报夫仇,以离间计诱使额勒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