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木竹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见“阐化王”。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见“阐化王”。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1678—1739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隆务寺昂贡保家。从巴索济龙阿旺贡却尼玛前出家为僧。康熙三十六年(1697),赴西藏朝拜五世班禅罗桑益希和六世达赖仓央嘉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945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次子。后晋天福五年(940),兄曹元德卒,继任。七年(942),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遣使贡于晋。八年被后晋授为检校太傅,沙州归义军节度使。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见“祥哥剌吉”(1957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厘族、栗族。主要分布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凤庆、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简易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过去鄂伦春族毕拉尔路人口少的户夏季多居之。用柳条或桦树条搭成,即把两根树条粗头对称地埋入土中,弯成弧形,将另一端相接捆牢;埋立排数按所
见“人方”(32页)。
位于新疆若羌县罗布泊以东70公里孔雀河北岸小沙丘上。1979年开始发掘。沙穴、木质葬具,单人土葬。出土有石器、木器、草编器、毛织物及装饰品。因气候干燥,部份尸体尚未朽,其中即有闻名于世的楼兰女尸。系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