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见“真寂庙”(1819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见“逻盛”(2062页)。
见“额克卫”(2531页)。
书名。又作《青塘录》。1卷。北宋李远撰。远,绍圣年间(1094—1098)武举人,官镇洮(今甘肃临洮),后授右班殿直。元符三年(1100)七月,奉命随军进入湟水流域,占唃厮啰政权辖地。于军前记所经历见
传说中的一种毒虫。最早见于《左传》:“皿虫为蛊”。《隋书·地理志》:“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命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藏
见“答里台”(2239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的侍从。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50挑(每挑约合50斤)。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1—1184,凡4年。
魏晋至宋代对分布在今湖南沅水上游雄、、辰、西、舞()五条溪水周围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秦代泛称黔中蛮。汉代称※武陵蛮,有※槃瓠、※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