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人
即“眩人”(1866页)。
即“眩人”(1866页)。
见“婆莴室韦”(2128页)。
见“完颜永济”(1151页)。
即“蒙得恩”(2329页)。
即“乌孝慎”(334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即“它斯罕”(630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并、孟广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孟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据此,其地应在孟密(治今缅甸掸邦西
1633—168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顺治九年(1652)翻译进士,分内院学习。十三年(1656),授国史院侍读。康熙三年(1664),迁宏文院侍读学士。九年(1670),定内阁翰林院官制
元代山名。又译沆海山。今蒙古国杭爱山。蒙古诸部统一前,为乃蛮部游牧地。宋嘉泰四年(1204)兵败,并于蒙古。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为右手万户博尔术辖地。元代为岭北军事要冲,博尔术孙玉昔帖木
见“斡儿乞纳”(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