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昌县
见“应昌路”(1115页)。
见“应昌路”(1115页)。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突厥文碑铭。1889年俄国雅德林采夫在蒙古国鄂尔浑河流域和硕柴达木湖畔发现。碑今仍存原地。为大理石制成,上刻汉文、突厥文碑文。突厥文碑正文60行,刻在大小两块石碑上。小碑一面写13行,应为碑文开头部分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见“蒲昌县”(2319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西南。清康熙二年(1663)置。治今辽宁兴城市。辖域东西215里,南北45里。东与北接锦县,西邻山海关,南至海。汉属徒河县地。隋属柳城县。唐属营州、瑞州。辽属严州兴城县、锦州,
见“梁弥忽”(2127页)。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见“差地”(1761页)。
即“段福”(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