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书名。清回族人※笪重光(1623-1692)撰、1卷,康熙十九年(1680)成书。此书为其论画之作。举意深邃,曲尽精微,有裨后学。有《昭代丛书》、《美术丛书初集》、《艺林名著选辑》、《历代论画名著汇编
?-1773清代四川绰斯甲土司。藏族。与金川土司为姻戚,素称恭顺。乾隆三十七年(1772),以土兵助清军征金川,诚心奋勉,毫无瞻顾,加恩赏缎6疋,并赐“尊追归丹”名号。同年,小金川投诚,令其派头目暂为
见“猛骨孛罗”(2078页)。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1215金大臣。本名胡里改门,字仲晦。真定府路(治今河北正定县)吾直克猛安人。女真族,女奚烈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调深泽主簿,治有政绩,历迁怀仁令、临沂令。时金在黄河以北及山东一带括地,规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①族名旧时西部纳西族的自称。纳西族居住在云南西北和四川西南金沙江上游地带,略以长江第一湾流至东经100°4′处,自北而南分作东西两个区域。称谓颇多,大体东部的称为“公些”,西部的称为“纳西”。“纳”,
?—约730唐朝大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礼部尚书平昌公宇文㢸玄孙,莱州长史宇文峤子。史称其明辩,长于吏治。玄宗开元(713—741)初,累转富平
即“王万庆”(205页)。
①(?—601) 隋代东突厥贵族。阿史那氏。鞅素特勤子。隋开皇七年(587),阿波可汗大逻便为叶护可汗所擒,族人拥其为汗。九年,隋朝灭陈朝后,曾与大义公主(即北周千金公主)合谋,图反隋,未果。仁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