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父系家长制大家庭
旧时云南镇康等地德昂族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中,所特有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是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小家庭组合而成的近百人的大家庭。领导权一般掌握在老一辈男成员手中。祖父辈是大家庭的领导核心。长兄是当然的总管,综揽整个大家庭的生产生活,其他诸弟分管家中各项事务。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整个大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单位。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家庭分衍为※“关格纠”和“格斗”(小家庭)两种家庭形式。
旧时云南镇康等地德昂族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中,所特有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是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小家庭组合而成的近百人的大家庭。领导权一般掌握在老一辈男成员手中。祖父辈是大家庭的领导核心。长兄是当然的总管,综揽整个大家庭的生产生活,其他诸弟分管家中各项事务。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整个大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单位。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大家庭分衍为※“关格纠”和“格斗”(小家庭)两种家庭形式。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明代喀尔喀蒙古第一座喇嘛寺院。亦名光显寺。万历十五年(1587),外喀尔喀蒙古领主※阿巴岱至土默特归化城(今呼和浩特)谒见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呈献貂皮、帐幕、币帛、牲畜等数以万计,获得瓦齐尔汗(一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呼。西夏文中以“小”加“虫”字组成,表现了主持创制西夏文的统治者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510—528北魏皇帝。515—528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宣武帝※元恪次子,母胡氏安定临泾人,司徒胡国珍之女。延昌元年(512),立为皇太子。四年(515),父卒,即位,以年幼,由母灵太后临朝
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夏历六月二十一日举行。流行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县一带。因传说中的主人翁查郎与白妹而得名,又因该地原名“虎场坝”(位于兴义县城黄草坝镇南),亦名“虎场节”。相传明洪武年间
吐蕃本教高僧。据本教史籍《古代吐蕃缘起之要义论》载,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已有本教(一说始于其子木赤赞普时),赞普御前设护身本教徒“古辛”为侍者,被誉为“智慧因本”。他为聂赤赞普御前第一位护身本
渤海王国大臣。官殿中寺少令。后梁开平二年(908)正月,奉末王※大諲譔之命朝贡后梁,获后梁加爵秩,赐金帛,返归。
古代少数民族舞蹈。流行于今新疆和中亚一带。其特点多为男子独舞,回旋急转,纵身上腾,腾踏跳跃。舞者多头戴虚顶尖帽,帽上缀珠,以便舞时闪烁生光。唐代传入中原,盛行于长安,风靡一时,后更遍及各地,对我国舞蹈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