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围
民国时期服役于国民党军队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的猎民为所在部队上司(俗称“东家”或“掌柜”)打猎,故称。一般在夏季打鹿茸和犴茸的红围期行之,猎期3个月。由“东家”召集,自愿参加,因参加猎民只需带猎枪,生活资料和弹药多由“东家”供给,生活困难的猎民往往参加。猎获品由猎民与“东家”对半分,然后猎手间再平均分配。参加者,官方发给证件,可到各地猎区狩猎。参加者中,以鄂伦春人狩猎技术最高。
民国时期服役于国民党军队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的猎民为所在部队上司(俗称“东家”或“掌柜”)打猎,故称。一般在夏季打鹿茸和犴茸的红围期行之,猎期3个月。由“东家”召集,自愿参加,因参加猎民只需带猎枪,生活资料和弹药多由“东家”供给,生活困难的猎民往往参加。猎获品由猎民与“东家”对半分,然后猎手间再平均分配。参加者,官方发给证件,可到各地猎区狩猎。参加者中,以鄂伦春人狩猎技术最高。
撒拉语音译,意为“玩骆驼戏”。旧时撒拉族婚礼中表演的一种舞蹈游戏。流行于青海、甘肃等地。内容是追述撒拉族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迁至青海的经过。表演多在月光下,一般由4人扮演,其中两人翻穿皮袄装扮骆驼:1人
唐代南诏国第九世王劝利晟年号。从817—819年,凡3年。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史》无载。据《明史·地理志》卷41车里军民宣慰使司条载:“又有元耿冻路,至正七年(1347)正月置,又有耿当、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1382),俱省入车里。”治所即今云南
西夏官名。夏毅宗李谅祚于奲都五年(1061)立梁氏为后,以其弟梁乙埋任此职,总揽军国大事,许其世袭。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即“独龙河”(1707页)。
清代民族名。先世为唐代都播(一作都波)等。元代称秃巴、秃巴思。明作兀良哈、乌梁罕。关于其族源,目前尚无定论。主要有三说:一说为“林木中百姓”,一说为“饲养驯鹿的人”,一说为古代南西伯利亚从事狩猎游牧的
见“仲父房”(799页)。
见“台失台吉”(649页)。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