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花龙
仡佬族民间体育娱乐活动。因在固定的花龙坡上举行,故称。用细竹篾编成类似乒乓球大小(或略大)的球,内装碎石、铜钱等,使其相撞成声。比赛时,男女数十人聚集在花龙坡上,两人一组(或众人分成两队),于平地上划一分界线,各站一边,用手或脚将球投、踢过界,有拍、推、扣、托等技法,以球贴人体或落地为输。盛行于贵州遵义、仁怀等地。
仡佬族民间体育娱乐活动。因在固定的花龙坡上举行,故称。用细竹篾编成类似乒乓球大小(或略大)的球,内装碎石、铜钱等,使其相撞成声。比赛时,男女数十人聚集在花龙坡上,两人一组(或众人分成两队),于平地上划一分界线,各站一边,用手或脚将球投、踢过界,有拍、推、扣、托等技法,以球贴人体或落地为输。盛行于贵州遵义、仁怀等地。
见“古儿别速”(441页)。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逊河卫,并注说逊河在黑龙江南180里。
契丹语称谓。又作“弥里”。契丹开国前,部落联盟时期是对氏族组织中一个单位的称呼。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即为※迭刺部霞濑益※石烈(相当于“县”)耶律弥里人。契丹建国后,创※宫卫制(斡鲁朵),成其辖下的一级
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所培养民族干部的学校。1941年7月初在陕北公学成立民族部,以培养民族干部。不久陕北公学解散,在民族部基础上成立民族学院。副院长高克林,教育长乌兰夫,副教育长王锋。学员有汉、蒙、满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见“兀鲁”(107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隋番禺地区俚人首领。曾任陈朝东衡州刺史王勇部将。开皇十年(590),聚众反隋,岭南首领多应之,兵逼广州城,攻杀广州总管韦洸,并遣别将周师举围东衡州(今广东始兴县境)。后遭隋大将鹿愿、广州检校慕容三藏和
参见“土默特部”(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