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召庙名。亦名喇嘛苏庙,又称强木恩林寺。位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东哈达英格嘎查。清康熙四十年(1701)兴建,清廷赐名“昭慈寺”,庙宇为藏式建筑。寺内有铜佛1040尊,《甘珠尔经》一部。民国二十四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西域古地区名。见《新唐书·西域传》。《辽史·天祚本纪》载:西辽主耶律大石至寻思干(今撒马尔罕)。西域诸国举兵10万,号忽儿珊,来拒战。大石三军俱进,忽儿珊大败。呼罗珊与忽儿珊为同名异译,波斯语,义为“
旧时布依族、壮族民间交际习俗。亦称打伙计、拜同年,有“结交为兄弟”之意。流行于广西、贵州壮、布依等民族地区。异村异姓青年男子在交往过程中,如遇到年龄相近、情投意合、友情深厚、情同手足者,经双方同意,互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拜他拉布勒哈番改称,位列轻车都尉之下,云骑尉之上,正四品。参见“拜他拉布勒哈番”(1665页)。
壮族先民乌浒人葬俗。流行于古贵州(治今广西贵县)。据《太平寰宇记》卷166载:贵州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之夷,“诸夷率同一姓,……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
即“奴都赤”(646页)。
即“吴添半”(1076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藏语音译,一作章嘎。原为对尼泊尔一种银币的称谓。此种银币在16世纪中流行于西藏,系西藏以白银与之易换而来。因其中掺铜较多,易换时还加收铸造费,使西藏人民蒙受重大损失。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清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