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特山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北周静帝宇文衍(后改名阐)年号。579—580年,凡两年。
见“乞烈尼卫”(125页)。
亦称“服务婚”、“劳役婚”。男子替岳家服劳役以换取其女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对偶婚已演变为夫从妻居婚,妇女系农业生产主力和社会家庭的核心,男子在妻方须辛勤劳作,方能巩固其丈夫的地位
见“乌罗府”(334页)。
16—17世纪傣族诗人、文学理论家。“祜巴”傣语意为“导师”,为小乘佛教僧侣中佛爷等级的称谓,“祜巴勐”意为“一方之大佛爷”。以此为笔名著有《论傣族诗歌》。以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论述了宇宙、地球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弟玛什巴图随汗归清,次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见“大宁路”(81页)。
1802—1852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松巴呼图克图四世。出生于青海湖地区的布若曲迦。松巴三世圆寂后,被选定为转世灵童,迎入郭隆寺,学习藏文和佛经。后入藏,研习经论,十世达赖喇嘛赐以“额尔德尼堪
明代重建蒙藏关系的大法会。蒙元时期,由蒙古贵族※阔端、※忽必烈汗等与西藏※萨迦班第达、※八思巴等建立了密切的蒙藏关系。元亡明兴,元室北徙,明朝占领陕西、甘肃、宁夏地区,势及哈密、青海,藏族各部归属明朝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