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1803—1826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嘉庆七年(1802),罗桑却吉尼玛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即土观呼图克图四世。藏族。出生于今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曾于郭隆寺和哲蚌寺郭莽札仓学经。道光四年
见“抹里”(1354页)。
西夏官署名。掌管西夏地方道教事务。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有载。
明代乌思藏地名。又译答噶尔。即今西藏达孜。宣德元年(1426)十月,明中央政府升其寨官领占巴、头目昝卜巴俱为都指挥佥事。赐银印、诰命。
书名。明代西南土官之家谱。二卷。不著撰者名氏。内容备载明正德(1506—1521)年前,滇、黔、桂、湘诸省土官之来源、官爵世系、承袭、削除等事,实为土官之家谱。内收云南土司51家、广西61家、四川20
见“黄瓜堆”(2018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族系的称呼。参见“乌讷恩素珠克图盟”(354页)。
清代蒙医药学家。19世纪阿拉善旗人。同治十二年(1873),以蒙文著《普济杂方》,为简明方剂书,收集临证(症)各科疾病常用的方剂、单方、验方。方药名称都以藏、蒙、汉、满4种文字对照。全书61页,以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