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伊特部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见“诸抹”(1951页)。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贵州黎平、从江、榕江和广西三江、龙胜、临桂、融安等地。他称“八姓瑶”。操“布努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元代河流名。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之一支。发源于哈剌和林山。“哈剌”意为“黑”,“和林”一说意为“岩团”,一说意为“营帐”,即“黑岩团”或“黑营帐”。《元史·地理志》称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所建都城哈剌和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48年,凡1年。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职司是外事总管,高于一般“纰论”(外事官)。《唐蕃会盟碑》中有此官名。详见“纰论”(1265页)。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战国时,楚将庄蹻伐夜郎,曾军至其地。秦置县。治在※且兰(今贵州福泉)。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牂柯郡,为辖县之一,时称故且兰。西晋改故且兰县置且兰县,治所在今贵州黄县
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上县(今陕西绥德县)。隋改雕阴郡,唐复置,多次移治,曾改为上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相继据其地。宋熙宁三年(1070)废为绥德城,隶延州,元符二年(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