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十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辅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辅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之分,入八分辅国公以位列十四等封爵中第八;不入八分辅国公则位列第十。崇德以
古县名。隋初改临湘县置,治所在今湖南长沙市。昔※长沙蛮居地,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今其地已少见少数民族居住。
见“甘父”(481页)。
土司名。位于湖南西部。元置,治所在今永顺县东南上榔保地区。属思州军民安抚司。向达迪为洞民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五年,升为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向氏世袭其地,传1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
见“三娘子”(50页)。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724人(1975年)。分为南北两部:北部以阿里山为中心,散居在曾文溪上游及陈有兰溪左岸部分地区;南部在下淡水溪上游,荖浓溪与楠梓溪流域。多在海拔500—2000米之
见“释鲁”(2259页)。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国秃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金、元表示文职品级的称号。金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由吏部拟定。正七品以上文武官员皆须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出身的皆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其余皆为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以进士为优,右职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