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军
参见“撞丁”(2497页)。
参见“撞丁”(2497页)。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阎家寺。藏语称“扎西坚巴南杰林”,意为“吉祥弥勒尊胜洲”。在甘肃临潭县龙阎乡。据《安多政教史》载,建于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年在位)时期,建寺时得到卓尼寺和卓尼杨土司的支持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在中央王朝重大庆典,亲自或遣使朝觐庆贺。其事史不绝书。《史记·周本纪》:“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旧唐书·奚国传》:“其每岁朝贺,常各
见“塔里木河”(2161页)。
古族名。即缅濮。见《华阳国志·南中志》。是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市,后移耿马),相当于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①藏传佛教“主巴噶举”的简称。亦作竹巴、竺巴。 ②西藏墨脱县操门巴语仓洛话居民的自称。相传其先民原住※“主隅”,故名。由此东迁至白马岗定居,迄今历十代。 ③墨脱县门巴族的一种佛会名称。
即“曲雕阿兰”(788页)。
即“多览葛”(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