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
见“鼎新律”(2225页)。
见“鼎新律”(2225页)。
①旧时萨满祭具。流行于东北地区,满族较盛行。铁制或铜制,呈圆锥形。分大小两种,大者系于萨满宽幅腰带上,小者执萨满手中。每逢※夕祭用大腰铃,※背灯礼用小腰铃。祭时,腰铃随萨满动作互相撞击,发出有节奏的音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阳。周明帝※宇文毓子。保定四年(564),封毕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宣政元年(578),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①金大臣。本名按。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初在山东东路兵马都总管移剌古手下掌军府簿书,右副元帅完颜宗弼(金兀术)爱真才,召为元帅府令史,官至大理丞、兼工部员外郎。大定二年(1162),任工部郎中。奉命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墨尔根岱青四世孙茂海长子。雍正九年(1731),因受大策凌敦多布蛊惑,随父逃奔准噶尔,驻牧于特穆尔图淖尔一带。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偕弟※密什克多尔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