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钞
元代专指破损之钞。又称烂钞。大都及诸路设交钞库(又称行用库)作为兑换机构,以昏钞易新钞(又称料钞),每贯纳工墨费30文。由库官监视司库辨验确系真钞,别无挑剜接补诈伪短少,即准予调换。凡贯百分明,微有破损者,并令行用,不得视为昏钞。成宗大德二年(1298),户部又制定25样昏钞倒换体例,具体规定何种准予倒换或不准倒换。所换昏钞在倒钞人当面加盖讫退印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省或廉访司官监烧。
元代专指破损之钞。又称烂钞。大都及诸路设交钞库(又称行用库)作为兑换机构,以昏钞易新钞(又称料钞),每贯纳工墨费30文。由库官监视司库辨验确系真钞,别无挑剜接补诈伪短少,即准予调换。凡贯百分明,微有破损者,并令行用,不得视为昏钞。成宗大德二年(1298),户部又制定25样昏钞倒换体例,具体规定何种准予倒换或不准倒换。所换昏钞在倒钞人当面加盖讫退印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省或廉访司官监烧。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1009年。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百越地后,析其地为南海、桂林、象郡。汉改为“郁林郡”。②三国置,晋、南北朝因之。统武安等县。治武安县(今广西象州)。屡移潭中县(今柳州)、中留县(今武宣),属广州,南朝梁陈改属
见“耶律题子”(1323页)。
清乾隆开始以满洲旗兵拨补绿营千总。营千总,正六品,六年任期。乾隆元年(1736),继满员外任绿营要职之后,又重定满员(蒙古旗员占用满缺)外补绿营官缺即由满汉两家分成之制(大致于沿边省分,七三分任;内地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房山县磁家务。北靠半壁山,南临大石河。1981年调查发现。规模较大,东西宽200米,南北长300米。烧造年代较长,始烧于契丹初期,金代有所发展,直到元代方停。器物种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见“毛明暗台吉”(361页)。
见“斡里”(2424页)。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见“爨震”(25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