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不花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吐捽”。《后汉书》、《三国志》已有※“对卢”之官称,“大对卢”之称始见于《北史》以后诸《高句骊传》,列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的第一等级。位于诸
?—前622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字子犯,为晋文公重耳的舅父,故亦称“舅犯”、“咎犯”。精于文韬武略。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为晋国外戚,随父兄在晋国任职,封大夫,辅
?—310成汉大臣。父李含初为六郡人部曲督,娶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为妻,西晋永宁元年(301),李特承制后,封为西夷校尉。后成为表弟李雄心腹,委以军国大事。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以材官为
辽臣。名又作末只。字留隐。契丹族。为仲父房隋国王※耶律释鲁之后。以皇族入仕。辽景宗初年,为林牙,掌文翰,以精干著称。保宁年间,迁枢密副使。时契丹对中原政策援北汉抗宋,北汉常受宋扰,请援。乾亨元年(97
地域名。亦作塔湾、门达旺。“达”即达尊,“旺”即灌顶,意为“人所共尊的授教(权)之地”。一说意为“马头神灌顶(摸顶)处”。位于西藏门隅地区中部。原为门巴族先民聚居点。※《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9世纪初
见“鬼方”(1703页)。
见“十二安”(8页)。
见“和硕特北右末旗”(1452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