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见“乌讷博罗特王” (350页)。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河西回鹘驻牧于肃州(今甘肃酒泉)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古族名、古国名。突厥之一部。原属西突厥※五咄陆部。首领※乌质勒,唐武后时渐盛。圣历(698—700)间,迁牙碎叶川(今楚河流域),以为“大牙”。以伊丽水(今伊犁河)的弓月城为“小牙”。下置都督20,各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玉树县结古镇木它梅玛山。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西藏萨迦派大喇嘛当钦哇·嘉昂喜饶坚赞至此传教,在当地扎武部落头人支持下建寺。后成为萨迦派在玉树北部的主要寺。此寺依山而建,殿堂僧
官署名。清代为采珠、渔猎等以供宫廷应用而设的办事机构。乌拉:城名,在今吉林市(其衙门在原城北乌拉街);总管:官名,例由内务府郎中或该衙门“翼长”升授。清初,于乌拉创设牲丁(时关内外各地亦设散处牲丁),
参见“桑昂曲宗”(1965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25族之一。驻牧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西北邻固察,南接拉布寺、迭达、扎武。有百长1员,属民300余户,耕山庐居。百户驻周均庄。信奉喇嘛教红、白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景颇族传说中始祖人物之一。当时以采集野果和用木棍打野兽充饥,不会用火,以树叶、树皮为衣。代表景颇族先人原始采集狩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