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城镇手工业行业宗教首领。负责于集会上带领同行手工业者祈祷,并在一年一度的盛大集会上给大家解读《行书》。因《行书》中部分是用阿拉伯文写的,除宗教职业者外,少有人认识。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见“阿阑豁阿”(1230页)。
清代蒙古僧俗封建领主领有的世俗属民和喇嘛徒众的统称。蒙古语称“沙比那尔”,又作“沙比那尔”。清代,随着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寺庙和上层喇嘛占有一定数量的属民,为寺庙和上层喇嘛放牲畜,做杂役,交纳贡赋
1683—1706即六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著名诗人。原名计美多吉协加衮钦。藏族。生于藏南门隅纳拉宇松。自幼随母劳动。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第巴桑结嘉措认定为五世达赖喇嘛转世
辽代中期学者。字敌隐。契丹族。皇族孟父房之后,于越※耶律屋质庶子。史载其性廉谨,善属文。圣宗朝入仕,统和二十四年(1006),以父为太宗、世宗、穆宗三代重臣,以善政著称,乃述其安民治盗之法奏上。补小将
见“阿布都喇汗”(1231页)。
书名。明代张瓒撰。1卷。作者曾于成化十二年(1476)任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参与镇压播州天坝千、湾溪苗民起义。是时,夭坝千53寨及重安江长官司湾溪等地苗民暴动。宣慰使杨辉等与作者亲临播州督理其事。此书
见“烧饭”(1928页)
见“鬼主”(17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