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917—964五代、宋初边将。党项族。折从阮子。后晋时初署府州蕃汉马步都指挥使。后汉乾祐二年(949)随父入觐,授府州团练使。后周广顺二年(952),与巡简使李处稠等御北汉军。三年十二月,击退北汉将乔
古水名。古籍所载弱水甚多。 ①《后汉书·东夷传》:夫余国“北有弱水”;《晋书·四夷传》:肃慎氏“北极弱水”。此弱水南北朝以后史书作难水、那水、诺尼江,皆同音异译。所指诸家所说不一:或说即今黑龙江;有说
见“秃里赤卫”(1084页)。
书名。亦称《四卫拉特史》。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格隆加班沙拉勃撰。成书于乾隆四年(1739,一说二年)。原书为托忒文。该书取材多为口碑资料。准噶尔部郭莽喇嘛、喇嘛学者阿尔达加勃士、鄂齐尔图汗妻多尔济喇布
见“廧咎如”(2563页)。
即指今“阿里三围”地区。详见“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355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849号卷子。该卷主要记述印度及吐蕃崇佛诸王及大德人名。其中有6行记载崇佛之吐蕃赞普人名,内容是:吐蕃圣神赞普具三缘者: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赞普日巴
宋代党项首领。李德明时(1004—1031)凉州守将苏守信子。诸蕃部畏其父强不敢动,回鹘贡路悉为阻绝。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父死,自领府事,部众不服。甘州回鹘可汗夜落隔遣兵破凉州。掳其族帐,斩夺
敦煌藏文佛教文书。见伯字116、117、121、812及813等号卷子。内容均与敦煌佛教禅宗有关。116号卷子系有关敦煌地方禅宗大师论述禅宗的残卷集,其中有摩诃衍大乘禅师于公元794年自逻娑(今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