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兀慎歹成打儿汗打儿麻台吉”(113页)。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明之字。见“慕容明”(243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清代新疆工矿名。咸丰三年(1853),商人刘光和创置。由于获利丰厚,一时矿工云集,数以万计。同治四年(1865),塔城回、哈人民起义,矿工逃散,厂基淹废。光绪二十三年(1897),俄商墨斯克温贪图厚利
见“锡伯族”(2364页)。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古族名。西周至战国时对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亦称※荆蛮、蛮荆或南蛮。其地域包括今湖北清江流域、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洞庭湖西北部以及黔、桂、赣与相邻的地区。唐、虞、夏之际,其民属九黎之三苗部
见“完颜雍”(1147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3独奏州之一,仅知其领花山1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哈尔巴岭一带;一说在渤海“旧国”之地(即今吉林省敦化县境);有说在今辽宁铁岭县地区。辽灭渤海后,其民部分被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