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释疑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见“只卜得卫”(551页)、“者不登卫”(1349页)。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1906—1978现代著名阿拉伯语学者。字子实。经名穆罕默德·麦肯。云南个旧沙甸村人。回族。出身于农民家庭。1928年在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学习。1931年被选送埃及爱资哈尔大学和阿拉伯语文学院留学,用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①(1281—1311)元朝第三代皇帝。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曾孙,※答剌麻八剌长子。蒙古语尊称曲律皇帝。成宗大德三年(1299),以宁远王阔阔出总兵北边,怠于备御,受命代之。四年,破叛王海都军
即“吴提”(1072页)。
1599—1639清初宗室重要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长子,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奉命统兵略明奉集堡。参加辽沈大战,追击明总兵李秉诚至白塔铺。随父攻扎鲁特部,
即“爱马克”(1897页)。
汉属国骑。匈奴人。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奉命率兵击匈奴,俘乌维单于兄,受封为骐侯,赐食邑520户。卒,子督、孙崇相继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