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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
即“内佐领”(307页)。
清朝约束青海西宁蒙、藏诸族的措施。嘉庆十二年(1807),西安将军兴奎等奏准,内容为:派兵驻守黄河北岸,换班巡查,青海蒙古派兵随同防守;不准汉人(包括通事)私入藏地,凡遇有通晓藏语者私自潜往,即以“汉
金大臣。亦作蒲察。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完颜冶诃孙,散达子。自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梅坚河,徙屯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初为元帅府“扎也”,使于四方称职,按事能得其实,领猛安。皇统(
见“宇文泰”(897页)。
春秋时众狄之一。亦作翟柤。约分布在晋东南,后随众狄北移。与晋国为邻,筑有坚城,兵力强健。《国语·晋语》载:“献公田(猎),见翟柤之氛(氛,凶象也),归寝不寐”。因内部矛盾,其君“好专利而不忌”,“君臣
见“兀力卫”(108页)。
明代书法家。字雪樵。蒙古族(一说为“色目人”)。洪武间(1368—1398),曾任云阳(今四川云阳县)县令。后被免职,流落江湖,居武塘。以草书著称。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成吉思汗弟合赤温曾孙也只里始受封。据《元史》,保和、胜纳哈儿亦享有济南王封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哩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哩卫,并说清代有扎里河在齐齐哈尔东,入屯河(今汤旺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