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明代四川地方茶叶专卖机构。洪武五年(1372)十二月置。地点在碉门(今四川天全)。初,雅州茶局岁收茶411600斤。其职责是征收茶税,易红婴、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国用。并负责与藏区以及其他地方少数
见“庞特勤”(1498页)。
?—1872清朝大臣。蒙古文学家。蒙古镶红旗人。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初在杭州驻防。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改庶吉士。十三年,授编修,擢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二十四年(1844),升光禄寺卿、
亦作偏马喀温、白马杠、白马棍、白马归,藏语音译,意为“庄严的莲花”。古地名。在今西藏自治区墨脱县境内。为著名的佛教圣地。成书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经典《甘珠尔》里有“佛之净土白马岗,圣地之中最殊胜”的记
明代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漠河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在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旧说在苏子河支流托漠河地区。隆庆元年(1567)四月,海西脱木河等卫女真夷人
见“使坊河卫”(1457页)“出万河卫”(568页)。
见“勒俄特衣”(1987页)。
①蒙古族喇嘛学者。亦译作罗卜桑丹津,梵文名苏摩提沙沙那达罗。生活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上半叶。拥有“固什”称号。为喀尔喀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后移居归化,今呼和浩特)的弟子。著有蒙古著名编年
见“安答”(905页)。
1901—1992著名藏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字伯源。山东临淄县人。1920年在齐鲁大学攻读,自学世界语并加入环球世界语学会,为落花生(许地山)器重。1924年印度泰戈尔在济南讲学时,任翻译深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