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蒙古国勋戚。又称哈答驸马、哈合歹驸马,或译为合歹古列坚。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子。以其父引导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军征服“林木中百姓”之功,尚术赤女火雷公主(一说尚扯扯干)为妻,继其父统领斡亦剌部。元太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71—165高句骊国第七世王。太祖大王※宫同母弟。汉本初元年(146),太祖大王年满百岁,以年老禅让其即位,时年76。其人勇壮而威严,少仁慈。即位后,相继杀右辅高福章、太祖大王元子莫勤,莫勤弟莫德惧而
见“舐碱鹿”(1883页)。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
北魏大臣。字灵顺。先世河西鲜卑秃发氏,太尉※源贺孙。聪惠好学,初辟为司空参军事,历司徒祭酒、尚书北主客郎中,摄南主客事。寻奉命进征河州羌族却铁忽等暴动,降其众,受嘉奖。魏正光元年(520),晋行台左丞
见“耶律合住”(1310页)。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
蒙古国建立前与铁木真(成吉思汗)抗衡的诸部联盟。宋庆元六年(1200),蒙古部铁木真与克烈部王罕大败泰赤乌部于斡难河(今鄂嫩河),声威大振,诸部皆畏威不安。哈答斤、散只兀、朵儿边、塔塔儿、弘吉剌(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