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业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官名。唐征龟兹之行军建置。龙朔二年(662),龟兹恃吐蕃而叛唐。高宗遣苏海政为行军大总管,统突厥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二可汗所部出讨之。至疏勒(今新疆喀什)南,与吐蕃约和而归。
女真语音译, 《金史·国语解》谓“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弼本名兀术。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
书名。游桂日记。1卷。南宋范成大撰。乾道八年(1172),成大自中书舍人出知广南西路静江府(治所在今桂林市)。是年农历十二月七日从苏州出发,翌年三月到达桂林。逐日记途中见闻,以成是书。名曰“骖鸾”者,
明朝将领。先世为庄浪卫西大通人。延绥总兵官※鲁鉴子。初为百户,受命治土军。弘治(1488—1505)初年,以父致仕,袭指挥使,加都指挥佥事。寻晋同知,充甘肃游击将军。擢左副总兵,奉调守韦州(今宁夏同心
见“卒本夫余”(1497页)。
参见“桑日”(1963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见“克主杰·格雷贝桑” (9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