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儿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伦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女真首领那溪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使坊河等二卫同时设立,以那溪等19人为指挥等官。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五虎林河流域。同年七月,该卫千户我不加等奏请迁居辽东自在州。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伦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女真首领那溪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使坊河等二卫同时设立,以那溪等19人为指挥等官。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五虎林河流域。同年七月,该卫千户我不加等奏请迁居辽东自在州。
水族墓葬。呈长方形,长约2.4米,宽1.1—1.7米,高在1米之内。分上下两层,底不设石板,在棺外四周用四块石板围之,上覆一长形石板。石板上再围四块略小之石板,再盖一长形石板于顶部。坟顶置一石雕牛角,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夺里本斡鲁朵”(“夺里本”意为“讨平”,“斡鲁朵”意为“宫”)。为辽穆宗※耶律璟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
明代东蒙古部名。明人亦译作“瓮吉剌”、“土(王)吉刺”。源于辽代及蒙元时期之※弘吉刺,原驻牧于今呼伦、贝尔湖至额尔古纳河一带,与孛儿只斤氏世为婚姻,元代,其封地在应昌(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东侧)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见“火臣别乞”(394页)。
即“库合真”(1109页)。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
即“消奴部”(1933页)。
见“李从厚”(1027页)。【后唐武帝】 见“李克用”(10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