畎戎
见“绲戎”(2143页)。
见“绲戎”(2143页)。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藏语音译,意为“流浪不定的人”,又称“打雪猪的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由※差巴(支差的人)和※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分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流浪的“阁帕尼屏”亦称之。无家产,无固定
清代地名。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旗东(今蒙古巴彦乌拉南)。地因山得名。土地肥沃,牧草丰茂。康熙(1662—1722)末年,清朝政府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清军为防备策妄阿拉布坦派兵袭击,于其地筑城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金朝时高丽所进。《辽史·历象志上》:“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994)始颁正朔改历,验矣。”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
书名。清代末年巨国柱等撰。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内共刊乡土志44四种。其中有镇迪道14种:迪化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昌吉县(二)、绥来
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西夏党项语译音。夏广运二年(1035)西夏主李元昊立制。男子15为丁,凡2丁取正军1人,负担(随军杂役)1人为1抄;4丁为两抄。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精奇尼哈蕃”(24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