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伯颜猛可”(1092页)。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为南诏新拓区,治丽水城(亦名寻传大川城,今缅甸北部伊洛瓦底江东岸达罗基),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和行政。辖腾充城(今云南腾冲)以西至丽水(亦名寻传大川或大金沙江,即今伊洛瓦底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
见“呾蜜”(1388页)。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古地名。见“金城县”(1475页)。
?—1854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三年(1823),由护军升兰翎长。七年(1827),升护军校。十年(1830),委护军参领。十六年(1836),兼御前乌枪差使。十八年,任副护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