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政区名。简称“盛京”。明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皇太极改沈阳为盛京,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以盛京为留都,悉裁东北明置诸卫所,作为特别行政区,设留守盛京内大臣(一作昂邦章京)、副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庄霸食邑于勐笼。清雍正七年(1729),叭先随征有功,授土千总职。卒,侄刀阿兴降等袭土把总,传至召叭弄。
见“叱豆浑”(543页)。
明代科尔沁部领主。一称那颜博罗特。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蒙古勇士锡古苏特次子。瓦剌领主也先统一蒙古各部时,杀其父,俘其兄孛罗乃。本人因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幸免于难,立为科尔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音节文字。“哥巴”是纳西语“弟子”、“徒弟”的意思。因为哥巴文创制于东巴文之后,又有不少字来源于东巴文的简化形式,所以改名“哥巴”,表示以东巴文为师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哥巴文早
见“蒙格”(2324页)。
1263—1309元朝大臣。康里人。康国王牙牙之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赐以田土人户,家兴和之天成(今山西天镇)。以谨守臣职,受命掌门卫。二十四年,乃颜叛,奉命说服东道诸王纳牙勿从叛,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清代征战、禁卫军之一。遴选八旗满洲、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 (1)顺治元年(1644),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编为两营,设“噶布什贤(前锋)噶喇衣(翼的)昂邦(总管)2人分统。十七年(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