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元代赈粜粮之一种,又作红帖粮。成宗大德五年(1301)始行。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不能周济贫民,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籍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对贴给粮,大人3斗,儿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渭水上游地区,陆续为秦所并。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秦设陇西郡,于其北筑长城以统治之。参见“狄戎”(1104页)、“䝠戎”(2578页)、“邽戎”(1300页
明代重建蒙藏关系的大法会。蒙元时期,由蒙古贵族※阔端、※忽必烈汗等与西藏※萨迦班第达、※八思巴等建立了密切的蒙藏关系。元亡明兴,元室北徙,明朝占领陕西、甘肃、宁夏地区,势及哈密、青海,藏族各部归属明朝
见“慕容宣赵”(2441页)。
即“专诸”(252页)。
见“忽都虎”(1489页)。
西南古地考证。1篇。清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人,汉族)撰。内容详考汉牂柯郡16县,即且兰、无敛、平夷、夜郎、谈指、镡封、毋单、谈稿、同并、西随、进桑、都梦、宛温、句町、漏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