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僜语音译,意为“世代居住于此地的主人”。※僜人先民之一。自称是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最早的居民,故称。后与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僜人达让支系。至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密云县西北小水峪村西高地之上。在长城脚下,依山傍水。1979年调查发现。现见有3处。窑呈圆形,直径约2米。烧制以白釉为主,亦有青、褐、绿等单釉瓷。器物多为盆、碗、缸
清雍正乾隆年间贵州东南部苗民起义。为反抗清廷的军事强制和武力镇压,雍正十二年(1734),古州苗民包利欲行暴动,遭逮捕,经斗争获释。十三年二月,因地方官吏以征粮为名大肆敲榨,古州(今贵州榕江、黎平、从
1625—1701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
即“吉里迷”(681页)。
参见“江孜”(883页)。
见“会福总管府”(832页)。
地名。亦称丰州川。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土默川)。北靠大青山(属阴山山脉),南抵沙岭山,东起蛮汗山,西至包头黄河岸。据考证,为黄河故道冲积形成的平原。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约1050公尺。境内有大黑
即“落俎室韦”(2187页)。
?—1846清朝宗室、大臣。正蓝旗人。字容斋。和硕睿恭亲王淳颖子,协办大学士※禧恩弟。嘉庆四年(1799),由应封宗室赏戴花翎。十一年(1806),赏头品顶带。十四年,封二等镇国将军,授二等侍卫,在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