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写记
即“笔写契”(1883页)。
即“笔写契”(1883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元末明初第一代土族辛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辛庄奴功升百户,始以辛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等地。
召庙名。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境内黄河南岸草原上。博硕克图济农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修建。俗称王爱召,也叫乌哈格尼巴达古拉屹齐庙。明朝赐名广慧寺。建筑规模宏伟、壮观,有汉式大经堂,屋顶为五色琉璃瓦,殿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亦作“浮合马法”,意为“天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认为,遇难呈祥,患病得愈,渔猎丰收等,皆由于天神保佑赐福,故最崇拜天神。有的地区一族供一天神,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
指民人为求生存而入旗籍。有三种:(1)清入关后施行“圈地”政策,北京城周围500里内民人因骇怕房地产业被圈被占,或由于※包衣大、屯领催的威逼,多有投靠八旗充当※旗人以冀庇护者。(2)清代汉族人多有流入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汉文史籍作我折黄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被封为多罗土蛮(多伦土默特)部领主。驻牧于山西偏关外
①元朝官员。字志能,唐兀人。迁居新州(今广东新兴)。泰定四年(1327)登进士第,官户部主事,后转知归德府。为官廉明刚断,判事如神。民有衔冤不直者,虽数十年前事,皆千里奔往投诉,立为剖决,旬日悉清。毫
①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②见“耶律留哥”(13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