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舞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兴而起,敲起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后来无论男女老幼都能伴舞。经过加工整理和提高,去掉头顶燃灯,成为舞台上深受群众欢迎的舞蹈。
西魏大臣,字通照,吐谷浑族。先世原居东部,世为部落大人,后徙代郡,居上乐。少有侠气,善骑射。北魏孝明帝(515—528在位)时,为避乱,徙居并(治今山西太原)、肆(治今山西忻县西北)地区。附于尔朱荣,
见“奉诚可汗”(1290页)。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1762—1841清代教育家。贵州独山人。布依族。字犹人,一字杰夫,又字寿民。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散馆出知四川盐源,以丁忧去职。自嘉庆十四年(1809)至道光二十一年(184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卜忽秃河卫改作布尔哈图卫或布尔哈图河卫。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1607—1641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青海佑宁寺章嘉呼图克图一世。西宁卫(今青海互助县)人。土族。崇祯三年(1630),任佑宁寺法台。在位6年。曾与该寺土观一世罗藏拉卜旦及甘肃拉卜楞寺嘉木样一世
见“据曲”(2039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置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十三年,太祖朱元璋以其地远在山谷,屯种不给,馈饷为艰,命罢之。十八年(1385)二月,又以其地控制西蕃要地,复置卫,军士粮饷令
我国景颇族载瓦支系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国科学院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语文工作者于1957年提出了《载瓦文方案》(案草)。载瓦语没有方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