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中国内地与周围民族的民间贸易。亦称私市。与官方统制的※官市相对而言。自古以来,中国各族之间、农牧民之间的民间贸易一直进行,即在战争状态下,也往往突破统治者的封禁,私下交易。在分裂割据的战国、三国两晋、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
即“清会典”(2108页)。
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
1803—1826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嘉庆七年(1802),罗桑却吉尼玛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即土观呼图克图四世。藏族。出生于今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曾于郭隆寺和哲蚌寺郭莽札仓学经。道光四年
1836—191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史学家和诗人。一译毛拉木沙·赛拉米。年轻时于库车“萨克撒克”经院修习古兰经、圣训、历史、文学、历法、天象、地理,以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等,成绩卓异。咸丰四年(1854)
见“耶澜可汗”(1324页)
见“石敬瑭”(453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明末清代对台湾高山族的称谓。亦称“土番”。清代文献根据高山族人的“归化”与“未归化”或按其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区分为“熟番”、“生番”及“野番”,所谓“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