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十六国时期中山敕勒(丁零)族首领。约晋永嘉三年(309),当石勒攻掠并州山北诸郡时,归降。建兴四年(316),趁中山(今河北定县)、常山(今河北元氏县西北)一带蝗灾严重,率领不堪忍受石勒统治和压迫的丁
?—283西晋时辽东鲜卑慕容部首领。又作奕洛韩、慕容奕洛干。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左贤王※木延之子,※慕容廆及※吐谷浑之父。附于晋,数从征讨,以功拜鲜卑单于,自棘城迁邑于辽东之北(
1475—1542即二世达赖喇嘛。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生于后藏日喀则西北的达纳地方一农户家。3岁被认定为达赖喇嘛一世※根敦朱巴之转世。幼年随父学宁玛派密法。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11
见“花当”(997页)。
藏语“阿达切松”的意译。指旧时西藏从中央封建王朝或其上级领主那里领有封地和农牧奴、奴隶,并依靠封建特权对农牧奴、奴隶进行残酷剥削与统治的原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和寺庙三类封建农奴主。乃沿袭藏语“雄(官府)
见“耶律濬”(1305页)。
明代蒙古泰宁卫首领。把伴子。居义州(今辽宁义县)塞北。娶内喀尔喀领主虎喇哈赤女,常与虎喇哈赤父子配合,袭扰明辽东地区。万历元年至三年(1573—1575),步朵颜卫首领董忽力后尘,拥兵明塞前索赏。十年
见“阿刺知院”(1227页)。